長江商報消息 本報訊(記者 郭婷婷)城管夜查4家工地噪音,其中3家竟有施工許可證。發證在環保局,監管卻在城管局。上周,本報曝光的武漢市夜間噪音管理難問題,今後將得到解決。昨日,武漢市政府常務會原則性通過加強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文明施工及周邊環境規範的通知,對執法權限分散,文明施工標準不一致等問題進行了明確。今後,市政施工將執行更嚴格的環境標準,誰審批、誰負責。
  施工問題誰審批、誰負責
  武漢市政府常務會討論出台通知,專門應對施工工地亂象。
  通知中,對涉及到施工的城管、園林、水務、規劃、環保等多個部門的職責進行明確。今後,將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施工工地進行監督。通知中明確,今後將由市環保局負責指導督促各區環保部門開展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環評、夜間施工審批和環境違法行為查處。
  圍擋占道10日內必須開工
  該通知還對工程施工圍擋、落土覆蓋、沖洗保潔等9類文明施工措施進行了細化。特別是對施工現場提出了封閉施工、交通疏導、周邊道路維護的具體要求。
  按新要求,城管部門在核發臨時占用城市道路許可時,要註明在設置施工現場圍擋後,10日內必須開工建設,逾時未開工的,占道許可作廢。如施工打圍超10天還未開工,將責令拆除施工圍擋。交通、水務、園林、國土規劃等部門要加強巡查,施工圍擋設置是否超面積超範圍。
  據瞭解,按照武漢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辦法規定,施工單位完工後要在1個月內拆除現場圍擋和臨時設施,本次這一期限被改為3天。  (原標題:夜間“持證”擾民誰審批誰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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